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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办理离队报到手续大全!(下)

2017年10月27日  1056次

18、军队转业干部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2007〕34号令)第十九条规定:

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民政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审查的材料有:《户口簿》、《残疾军人证》、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残疾军人残疾情况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复查鉴定残疾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残疾军人证》及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无误的,在《残疾军人证》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将《残疾军人证》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还申请人。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民政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如复查鉴定残疾情况的可以延长到30个工作日。《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记载的残疾情况与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民政部门应当暂缓登记,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知原审批机关更正。复查鉴定的残疾情况与《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记载的残疾情况明显不符的,按复查鉴定的残疾情况重新评定残疾等级。伪造、变造《残疾军人证》的,民政部门收回《残疾军人证》不予登记,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9、军队转业复员干部接到报到通知后应当在多少天内办理完各种手续?

 应按照报到通知规定的时限报到,并在30天内办理完报到、落户等各种手续。

20、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社会保险有何规定?

对于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社会保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原则性地作出规定,第五十七条提出:“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21、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医疗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转移?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具体办法是:个人账户基金随同参保人的调转或迁移而转移。即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余额转至新的统筹地区(个人账户即使无款也应将医疗保险关系转至统筹地区)。

22、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厅发(1999)22号〕文件明确规定,职工在同一统筹地区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除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外,还应按规定转移职工个人账户的基金。

23、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按规定职工调转时,失业保险只转关系不转基金,参保人调转或迁入新的统筹地区后,可依据保龄继续享受失业保险的相关待遇。

24、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工伤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工伤保险属于现收现付制,参保人调转时不涉及关系转移问题,无论参保人调转什么地方,只要其处在工伤保险缴纳期,便可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

25、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生育保险关系如何办理?

生育保险不涉及关系转移问题,调转人员到达新的单位后,按照当地的规定,可随同所在单位职工一起参加生育保险。

26、军队转业干部更换结婚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军队转业干部更换新的结婚证时一般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介绍信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原单位出具的军官证号与居民身份证号是同一人的证明。

提示:双方同去;做好照合影准备(自费)。因各地要求不同,办理之前最好先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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