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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退役军人、军转干部、军属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国家版)》

2021年8月17日  560次


一期士官退役的战友小祥

最近起了创业的念头

他找到老班长咨询

经过询问,老班长发现

小祥虽然知道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有税费优惠

但是减免多少钱、具体怎么操作

他还是不太了解

今天老班长就把

退役士兵、军转干部

随军家属

创业就业可以享受的税费优惠

为大家整理出来

记得转发到朋友圈和战友群

让更多人知道

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自2019年1月1日

至2021年12月31日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从事个体经营的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

在3年内

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

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

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


2019年1月1日

至2021年12月31日

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

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

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最高可上浮50%


随军家属

创业免征增值税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持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

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

其提供的应税服务

3年内免征增值税

每一名随军家属

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随军家属

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随军家属

持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

可以表明其身份证明的

从事个体经营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

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

而新开办的企业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其提供的应税服务

3年内免征增值税

安置的随军家属

必须占企业总人数

60%(含)以上

并有军(含)以上

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


军队转业干部

创业免征增值税

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从事个体经营的

军队转业干部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其提供的应税服务

3 年内免征增值税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从事个体经营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安置军队转业干部

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为安置自主择业

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新开办的企业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其提供的应税服务

3年内免征增值税

安置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

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

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老班长说:

在军营,保家卫国

回地方,再立新功

许多退役战友怀揣着

对未来的美好向往

回到家乡准备大展拳脚

国家也频频颁布好政策

让战友们轻装上阵

对于准备投身创业就业的战友来说

税费优惠减免非常重要

场地、资金、技能培训、创业指导
每一项都能帮助退役军人

转化为经济社会的宝贵资源

体现了国家的良苦用心

走出营门的战友

必须拿出练兵备战的劲儿

认真钻研就业创业政策

才能瞄准政策“靶心”

跃上新高地


文章来源:中国退役军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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